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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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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延误火灾救援 物业公司主管被行拘

发布时间:2019-02-26 作者:writer

       发布时间:2019-02-26 10:01:43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 作者:

  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一居民小区发生了一起火灾。火灾扑灭后,公众的关注点不在起火原因,反而在物业公司。2月19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公司主管被江干区警方行政拘留。

  事发当晚,消防员在火场扑救时发现,起火房间所在楼层的消火栓水压不足,便赶往小区消控室,要求值班人员开启远程加压系统。当时,消控室里只有一名值班人员,对着机器摆弄了近一分钟,表示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加压,只能找其他同事帮忙。

  重新铺设水带花了七八分钟,等水枪再次接上,已经延误了最佳扑救时间,房间里已被压制住的火势又开始熊熊燃烧。20分钟后,火终于被扑灭,但起火的房间已经被烧空了。

  之后,江干区消防大队再次到现场勘验调查时发现,在这起火灾中,物业公司负有很大责任。事发当晚,该小区消控室内只有一人值班,且该值班人员没有上岗证、结业证,根本不熟悉业务。经调查,这名值班人员是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当天临时被调派到消控室。按照《消防法》规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警方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主管钱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编辑: 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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