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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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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不得不掌握的避免引起生产和储存物品火灾的分类方法

发布时间:2018-12-21 作者:writer

      储存物品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对物质火灾危险性的评定,主要是依据其理化性质。

  1.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2.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但由于蒸气压很难测量,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确定其危险性)。

  3.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

  在绝大多数可燃固体上,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如:粉状可燃固体是以爆炸浓度下限作为标志的,评定燃烧固体是以与水反应速度快慢和放热量的大小为标志,评定自燃性固体物料是以其自燃点作为标志评定受热分解可燃固体是以其分解温度作为评定标志。

  二、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目前国内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如下图:

  注: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火灾危险性圈套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丁类、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应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洒空间内应保持负压,油漆工段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上述分类中,甲、乙丙类液体分类,以闪点为基准。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均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对于(可燃)气体,则以爆炸下限作为分类的基准。

  一般来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要看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是否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并按其中最危险的物质评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生产中使用的全部原材料的性质,生产中操作条件的变化是否会改变物质的性质,生产中产生的全部中间产物的性质的,生产的最终产品及副产物的性质,生产过程中的自然通风、气温。温度等环境条件等。

  当一座厨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类、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如一座厂房中或防火分区有甲类、乙类生产时,如果甲类生产在发生事故时,可燃物质足以构成爆炸或燃烧危险,则该建筑物中的生产类别应按甲类处理。

  本期讲解内容为物质火灾危险性主要指标的评定,以及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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